实用|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定

发布时间:2020-11-04 作者:检索家 来源:检索家 阅读量:1683

导读

当今社会市场竞争激烈,人们的专利确权、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专利战频发,然而很多企业缺乏判断产品是否侵权的经验,容易在专利诉讼上吃亏。

笔者今天和大家分享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定基础知识,以期让大家对专利侵权判定有个初步的认识。

 

一、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是指:①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②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专利侵权审理基本流程?

 

三、具体专利侵权判定,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以下合称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或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在包含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些其他技术特征,则应认定为侵权。

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是指专利授权或者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称述等方式,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了限制或者部分放弃,从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在确定是否构成等同侵权时,禁止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将已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捐赠原则

捐赠原则是指技术方案记载在专利说明书等专利文件中,但是没有记录在权利要求中,就视为专利权人捐献给社会公众的技术内容,专利权人不得就这部分技术方案主张专利权。

先用权原则

先用权原则即先用抗辩权,源自于法律的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