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周评 | 一周内终止三家企业,各有各的“疑点”(0719-0725)

发布时间:2021-07-27 作者:谈科创论知产 来源:谈科创论知产 阅读量:992

“科创板周评”专栏每周一期,每周二早上8:00发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上周科创板又发生了哪些值得分析的事儿~

截止到2021年7月25日,科创板总计申报企业647家。其中,终止127家(含终止注册、不予注册),上市企业313家。上周,新增受理企业0家,上市企业2家,终止企业3家。

 

 

上周科创板信息短播 

1.赛赫智能二闯科创板被否,研发投入存疑

2.浙江国祥主动撤回,受让专利真的用在核心产品了?

3.茂莱光学以海外销售为主,却没有境外专利?

4.创耀科技境内外专利集中在早期申请,被关注

 

一、新增终止企业3家

浙江国祥主动撤回,受让专利真的用在核心产品了?

浙江国祥股份主营业务为工业及商业中央空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中央空调主机、中央空调末端和商用机等。企业于上周主动撤回科创板申请,此前仅披露了1轮问询答复。

据招股书披露,企业拥有35项发明,均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审核机构关注到企业多项发明来源于受让,问询相关受让背景、相关专利与主营产品对应关系等。

从企业答复来看,除来自关联方受让的专利外,有1项发明以3.9万元价格受让自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并已应用到核心产品中。但关于上述专利技术来源和应用,企业仅提及为原权利人自行研发,但是如何转化应用的,并未做任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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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浙江国祥首轮问询答复

有意思的是,该受让专利是企业获得的首项发明专利,在受让时,企业还把发明人变成了自己人;更关键的是,该专利的原始发明人并非原权利人“李长娟”,而是另有其人,这不免和企业披露的技术来源——“李长娟自行研发”,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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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智慧芽数据库

【点评】企业确定和受让专利的发明人交流过技术?

话说,企业的专利信息披露不当,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技术先进性、技术来源等披露的“把柄”,不少企业因为发明专利披露前后不一致,或被否或被警示。关注#科创经典案例#系列内容,收获启发,防患于未然。

 

茂莱光学以海外销售为主,却没有境外专利?

茂莱光学是国际先进的精密光学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高端光学镜头和先进光学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上周,企业在披露3轮问询答复后,主动撤回了科创板申请。

企业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上下,即营收以海外销售为主。然而,企业虽拥有85项授权专利,但并无任何境外专利。针对上述情况,审核机构连续两轮问询企业境外销售侵犯境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企业在答复中主要强调:

  • 产品核心技术主要为非专利技术,采用商业秘密保护,因此未申请境外专利;

  • 境外产品主要是定制化产品,因客户个性化需求而存在差异,侵权风险低;

  • 已开始就标准化产品相关技术着手申请国际专利;

  • 一些有境外收入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也没有境外专利。

看起来仿佛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光凭技术秘密保护能完全保护企业的技术不被效仿吗?从企业招股书的信息披露来看,企业拥有8项核心技术,每项核心技术都有对应专利。另外,企业总计拥有6项发明,均形成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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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茂莱光学招股书(申报稿)

【点评】结合企业的答复和信息披露,貌似可以推导出:企业核心技术相关专利并未用在海外产品中(要不为什么只在境内申请,不在境外申请?),那么,形成主营业务的发明恐怕也只用在了境内产品中。也就是说,企业的发明专利最多应用在了企业不到30%营收的产品中?

 

赛赫智能二闯科创板被否,研发投入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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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赫智能,主营为汽车车身成型系统、总装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在上周的审议会上被否,主要原因系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企业“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和重大担保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有关研发投入核算的信息披露”不合规。

针对研发投入,审核机构连续四轮均重点问询,审议会上仍关注到其研发投入中研发领料和研发人工工时核算的准确性问题。话说,赛赫智能在报告期内净利润均为负,尚未实现盈利,申报时选择了第二套上市标准:“(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而其研发占比为16.21%,刚刚过线。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赛赫智能第二次尝试冲刺科创板。早在2019年底,赛赫智能首次申报科创板(后主动撤回)。结果仅仅一个月后,赛赫智能便再次申报科创板。

此外,关于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两次申报中,由于赛赫智能多项专利为受让取得,自主研发取得专利数量较少,均被要求说明——公司发明专利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审核状态及问询材料更新企业46家

创耀科技境内外专利集中在早期申请,被关注

创耀科技,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与解决方案业务、接入网网络芯片与解决方案业务和芯片版图设计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上周,披露了2轮问询答复。

关于“科创属性”方面,审核机构关注到:企业成立于2006年,共有7项境内发明专利均集中在2006年申请;共有6项境外发明专利,均集中在2008年申请。于是,要求企业:

  • 结合专利获授时间,说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专利的具体情况;

  • 说明报告期内境内发明专利较少的原因;

  • 说明企业相关专利是否仍具有先进性、认定核心技术先进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除此之外,审核机构还要求企业披露境内外专利是否为同一专利在不同地域申请形成、核心技术是否已实际应用于产品并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等情况。

关于“同一技术相关境内外专利的披露问题”,公众号内回复“境外专利”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