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获取 | 电子产品行业商标品牌月刊(2022年第5期,总第5期)

发布时间:2022-08-30 作者: 来源:超凡知识产权公众号 阅读量:754

电子产品企业要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需要专注于产品本身的多样化发展和质量要求,还应该注重企业的品牌建设,通过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来不断完善企业品牌发展战略,以此来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

基于此,我们特别推出了《电子产品行业商标品牌月刊》。本期《电子产品行业商标品牌月刊》涵盖“行业商标前沿资讯”“知名企业商标动态”“行业优质商标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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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商标前沿资讯

行业商标前沿资讯汇集电子产品企业商标纠纷典型案例以及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实际案例等,最直观展现电子产品领域有关商标的冲突点、争议点以及行业规范等,帮助电子产品企业了解司法动向、裁判趋势、行业准则等内容,为电子产品企业合规管理、应对侵权、主动维权等提供参考。

深圳三色公司成功无效恶意商标“三色SANSE”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三色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色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深圳三色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色公司”)就第16981390号“三色SANSE及图”(以下简称“诉争商标”)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及被诉裁定,深圳三色公司无效恶意商标“三色SANSE”之路,大获全胜。

酉阳罗斯威尔科技经营部(以下简称“罗斯威尔经营部”)于2015年5月19日申请注册诉争商标“三色SANSE及图”,核准注册在第9类“电池充电器;计算机”等商品上。

深圳三色公司以诉争商标“三色SANSE及图”与其在先“SANC”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并提交了“SANC”与“三色”结合使用的销售宣传等证据予以证明诉争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同时,罗斯威尔经营部还恶意注册“DELL”“SUPERFLOWER”等与他人知名品牌高度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为由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一审予以维持。后诉争商标于二审程序中转让至三色公司。

就本案争议焦点:诉争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1.诉争商标核定的“眼镜;数量显示器”等外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等方面相同或近似,二者字母部分的构成、呼叫及含义等相近,且诉争商标的文字“三色”与引证商标“SANC”在呼叫上相近,构成近似商标。2.诉争商标原注册人罗斯威尔经营部在第9类上申请注册了30余件商标,其中“DELL”“SUPERFLOWER”等多件与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有10余件商标与引证商标相近似。原注册人罗斯威尔经营部与现注册人三色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一,具有关联关系。三色公司提交的销售发票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具有真实使用意图并持续使用。由此,诉争商标构成“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终归于无效。

评析本案中,品牌权利人深圳三色公司并无在先“三色”中文商标,于是转而通过积极举证英文“SANC”与中文“三色”的结合使用情况,以及“三色SANC”品牌的行业排名、销售宣传等知名度情况,使得法院认可了二者之间的中英对应关系,进而作出诉争商标“三色SANSE及图”与引证商标“SANC”标识近似、商品类似的近似商标认定,此外,还通过举证诉争商标原注册人的恶意注册情况、与现注册人的关联关系等坐实了诉争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最终成功无效恶意商标。

在此提示,为避免自身品牌陷入维权困境,建议以中英组合方式使用的品牌权利人在进入市场前,可尽早布局核心类别的中、英文商标,并关注品牌商标确权问题,保证在先稳定的商标权利,同时,注意保留组合使用证据,做好商标监测,以便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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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选取部分内容展示)

 

知名企业商标动态

企业商标动态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新产品、新品牌的发展动向。本期“知名企业商标动态”以电子产品行业部分知名企业为对象,以商标新申请及初审情况为展开面,帮助电子产品行业经营者了解商标布局新动态,窥见行业品牌发展新趋势。

电子产品(电视)头部企业商标动态

注:商标数据来源于摩知轮,统计日期截至2022年7月20日,统计对象(排名不分先后)为图中所列企业(不包括其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公司名下商标)。

相机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商品,从入门级的相机产品到重量级的相机产品,已经形成了十分完整的产品布局。近年来,各个电子产品(相机)头部企业也频频发力推出自家新品,以期扩大已有市场份额,推动企业更进一步。

本文中,笔者整理了10家电子产品(相机)头部企业的商标情况,简要分析下各企业申请商标的特点:首先,从所有类别的商标申请总量来看,株式会社尼康、松下控股株式会社、索尼集团公司、奥林巴斯株式会社、富士胶片株式会社、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佳能株式会社、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维克多哈苏有限公司、徕卡微系统国际有限公司分列第一至第十位。第9类(0909)群组作为相机产品的核心组别,上述10家企业在该群组上的商标申请量基本上与前述排名一致,并无太大差异;其中排名靠前的7家企业,申请在核心组别(0909)上的商标数量均超过了100枚,充分表现了各企业对核心产品所在群组的着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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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选取部分内容展示)
 

电子产品(电视)新锐品牌商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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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数据来源于摩知轮。“商标总数”系以“所属公司”名义检索的商标总数。“占比”的结果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进行处理。
 

在相机行业头部企业的绝对市场优势面前,近年来冒头的新锐品牌往往选择“另辟蹊径”,利用功能差异化进行产品定位,例如“图片”品牌相机作为上海摩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字节跳动旗下短视频巨头“抖音”联手发布新一代大众化短视频创作工具,其主打智能摄影,主攻短视频创作领域;南京泓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则定位于全景相机;而深圳市阿力为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专注于延时摄影,各有千秋。从商标布局策略来看,新锐品牌间各具特点,但亦能得见趋同之处。

在品牌商标的布局形式上,深圳市索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曼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摩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各自新锐品牌的商标布局上具有一定趋同性。具体而言,深圳市索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品牌中文“初步”“松典”、对应英文“CHUBU”“SONGDIAN”及中英文组合“图片”“图片”的形式进行布局;深圳市曼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则以品牌中文“新佰”、对应英文“图片”及中英文组合“图片” 分别进行了商标申请;上海摩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品牌中文“橙影”、对应英文“图片”及中英文组合“图片”为主,同时还结合品牌的特点申请注册了“一键橙片”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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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选取部分内容展示)

知名电子产品企业海外商标布局

深圳市莱仕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仕达”),于2004年成立,是国内知名的游戏外设品牌,一家十余年致力于电子游戏机及电脑外设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的专业出口企业。一直秉承着“更懂玩家”的品牌理念,适应各种不同游戏场景的需求,为全球玩家打造硬件、软件和云服务的一体化的游戏生态体验。经过17年来的长足发展,形成了深厚的软硬件技术积累,二十多项国内外专利、多项软件著作权,产品涵盖了PC端、主机端和移动端,满足了用户各种不同游戏场景的需要。“莱仕达”是其旗下自主创立的游戏外设专业品牌,主要有游戏手柄类、游戏摇杆类、游戏方向盘等。PXN云服务平台,更是连接广大玩家的纽带,成为PXN和用户之间互动虚拟社区。专业的制造能力和强大的供应链更是PXN成长的基石,专业化的游戏外设生产基地,从ID设计、模具开发、注塑成型,到SMT、组装等完整的产业链,国际化的制造标准,不但为PXN莱仕达产品的品质和供应能力提供了强力保障,更为众多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产品研发和制造服务。

从莱仕达海外市场上的商标布局上来看,虽然莱仕达在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主要有“莱仕达”“来仕达”“来事达”“图片”(PXN)等等,但是由于中文对海外消费者较为陌生,在大部分海外国家/地区,相关消费者可能将其识别为图形无法进行呼叫,可能考虑到行业特点、海外市场的语言、海外消费者识别习惯等因素,为便于相关消费者对其品牌进行呼叫和识别,因而,莱仕达在海外仅仅只对英文商标“PXN”进行了相关布局,并未申请注册其中文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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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IPSENSUS,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从上图可以看出,莱仕达在海外布局商标的时间较晚,从2015年才开始进行布局,共申请4件商标;随后陆续进行了相关布局,根据市场需求,在2020年,商标申请量达到最大值,申请量为6件;最新递交商标的年份为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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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选取部分内容展示)

 

行业优质商标信息

行业优质商标信息可以为电子产品行业经营者提供商标品牌价值的定价参照,同时也能够展现电子产品行业对品牌命名的偏好特点。此次“行业优质商标信息”汇总了电子产品商品上的部分商标及其市场价值等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可以为企业转让、受让商标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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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商标市场价值信息由业内有关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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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本期“电子产品行业商标品牌月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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