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周评 | 2022年科创板终止企业盘点(0130-0205)

发布时间:2023-02-07 作者:谈科创论知产 来源:谈科创论知产 阅读量:1117

截止到2023年2月5日,科创板总计申报企业870家。其中,终止202家(含终止注册、不予注册),上市企业503家。上周(0130-0205)新增受理1家:贝克制药;新增终止1家:槟城电子。

回顾过去的2022年,科创板受理企业160家,成功发行上市123家,终止企业40家。

本期,我们从终止企业领域、审核阶段、终止类型、重点问询等角度,一起来盘点下2022年终止的企业情况。主要如下:

  • 终止企业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
  • 无被否企业,1家企业曾经历暂缓审议
  • 约一半企业1轮问询后便撤回
  • 9家企业披露涉及知识产权诉讼、
  • 科创属性:仅1家企业选择例外条款,其余均披露满足常规指标
  • 科创属性:“技术先进性及竞争优势”几乎为每个企业的必答题


一、终止企业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

40家终止企业中,主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三大受理领域企业。相比2022年发行上市的企业,终止企业中,高端装备、节能环保领域占比相对较高,新材料领域占比相对较少。

2022年科创板终止(左)/上市(右)企业技术领域

二、无被否企业,1家企业曾经历暂缓审议

2022年的40家终止企业,均是为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动撤回。大部分在审核问询阶段主动撤回,7家企业为在注册阶段主动撤回。

“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在注册阶段主动撤回,曾经历一次暂缓审议,原因主要系要求进一步披露股权代持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问题。
 

2022年科创板终止企业终止阶段

三、约一半企业仅历经1轮问询

40家终止企业,未披露问询答复的企业占比15%,仅披露1轮问询答复的占比35%,整体占比一半(备注:披露的问询轮数与企业收到问询的轮数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2022年科创板终止企业问询轮数分布


四、9家企业披露涉及知识产权诉讼

终止企业中,共9家企业披露了知识产权诉讼,其中8家企业的诉讼发生在IPO前,1家企业诉讼发生在IPO期间,即“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紫光集团的商标侵权纠纷。

其中,超6成的纠纷涉及专利侵权、专利权属、专利无效等专利纠纷。除此之外,纠纷还涉及商标权侵权、商标无效、著作权侵权纠纷。

五、科创属性:仅1家企业选择例外条款

40家终止企业中,仅“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家选择例外条款(50项发明专利)作为满足科创属性的指标,主要原因系其营收不满足常规指标。本次终止也是传神语联第二次撤回科创板申报材料,第一次为2020年。

除传神语联外,其余企业均披露满足常规指标。

六、科创属性:“技术先进性及竞争优势”几乎为每个企业的必答题

40家终止企业,涉及核心技术及科创属性相关问询总计超过120条,平均每家企业3条。

“技术先进性及竞争优势”几乎为每个企业的必答题
“华勤技术”在第3轮问询中被要求“选取各产品线中具有技术代表性的产品,分析该产品的技术壁垒、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情况,说明衡量ODM行业的核心技术水平、产品性能的关键指标”。

“苏州华之杰”在注册阶段被要求“结合研发设计能力、核心技术水平、关键零部件构成及是否为自产、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等方面进一步论证自身科创属性”(电动工具可分为工业级、专业级和 DIY 家用级三个级别,就技术要求看,工业级要求最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专业级和 DIY 家用级电动工具)。

“亚洲硅业”在第3轮问询要求“结合与国内可比公司的情况,充分说明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多晶硅产品性能、关键技术指标和核心技术等方面竞争优劣势的比较情况,在通用技术基础上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核心竞争力如何体现”。

超过6成的企业会被问及 “技术来源及持续创新能力”,相关问询主要针对“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发明人变动”、“合作研发”、“技术许可/转让”等展开
“深圳市紫光照明”在第2轮问询中被要求说明“公司主要产品使用的发明专利多数为受让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受让取得专利与自主取得专利各自对应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占比”。

“江苏金智教育”在第2轮问询中被要求说明“发行人共有软件著作权或合作研发的软件著作权数量、具体名称、权利义务安排、与发行人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的关系,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近一半的企业会被问及“行业定位”合理准确性及相关依据、以及相关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行业
部分企业经历了前面问询中关于行业现状、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团队情况等的进一步披露,在第3轮问询仍涉及“行业定位”问题。例如:

“传神语联”在第3轮问询被要求“结合发行人业务的实质与技术手段在发行人语言服务业务中的贡献与发挥作用的重要性程度,从人员、技术、财务、现有业务及历史业务发展等角度充分论证将发行人定位为“国内领先人工智能语言服务商”的准确性,如界定为“基于智能化平台的语言服务商”,根据业务实质更为准确的披露自身行业定位” 。

“苏州华之杰”在第3轮问询被要求“按照现场检查的相关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摘要披露其主要产品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的“智能”及“关键”的具体体现,以及发行人相关产品归属于“智能制造”“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智能关键通用零部件”的依据” 。

“亚洲硅业”在第3轮问询被要求“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对外正式发布或出具文件的相关规定,说明发行人的光伏多晶硅材料产品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