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已失效的“U盘”专利,居然被百望金赋提无效?

发布时间:2020-12-01 作者:检索家 来源:检索家 阅读量:1284

导读

日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发布公告称:

 

10月12日公司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 专利)被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金赋”)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准予受理。

 

 

 

 

99专利是邓国顺和成晓华于1999年11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于2002年7月24日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的规定,因此,99专利的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2019年11月14日。截止2019年12月31日,邓国顺和成晓华在朗科科技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和4.17%。

 

从时间上来看,99专利一年前就已经期限届满失效,为何还会被提无效呢?

 

(1)专利期限届满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就是专利在保护期内受法律保护,专利权被终止后,技术归入公知技术领域,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

 

(2)专利被宣告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也就是申请人自始至终未拥有这项专利,第三方即便使用了该技术也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

 

百望金赋为什么对朗科科技的99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呢?

 

早在2018年5月,朗科科技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金赋”)、深圳市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

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2)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1000万元;

 

(3)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

 

(4)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9年11月20日,朗科科技将诉讼请求第二项“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9800万元”。

 

深圳中院现已批准上述两项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公司已经缴纳变更诉讼请求所产生的诉讼费,变更已经生效。截至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尚未判决。

 

在99专利保护期内,朗科科技曾向多家U盘生产商发起专利战,

 

2006年朗科起诉索尼专利侵权,最后索尼赔偿1000万美元;

 

2008年朗科起诉美国PNY公司专利侵权,PNY赔偿771万美元……

 

朗科的专利战屡战屡胜,各家U盘生产商也不得不主动向朗科缴纳专利使用费!

 

经incopat数据库查询,99专利被提无效十多次,但无效审查决定均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此次百望金赋对99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能否成功呢?还有待进一步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