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周评 | 那么多科创企业,普遍存在这两个专利问题 (0829-0904)

发布时间:2022-09-05 作者:谈科创论知产 来源:谈科创论知产 阅读量:715

2022年9月04日,科创板总计申报企业820家。其中,终止187家(含终止注册、不予注册),上市企业460家。上周新增受理企业1家:杭州中欣晶圆;新增上市企业3家:奥浦迈(688293)、微电生理(688351)、恒烁股份(688416)。

上周,有着“国内细胞培养基第一股”之称的奥浦迈(688293)正式登陆科创板,首日收盘涨幅58.65%。
企业在申报时仅有5项发明,并全部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刚刚达标科创属性发明要求。注册阶段,审核机构就专利对应性、形成过程、数量等问题提出问询。虽然奥浦迈答复后顺利IPO,但从答复披露的内容来看,其存在的问题,也正是目前很多企业都普遍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专利申请前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

审核机构要求企业“补充说明公司发明专利与所形成营业收入的具体对应关系”。

从答复来看,企业5项专利均对应报告期3年内(2019-2021)的主营业务收入。但5项专利中,1项专利是2020年申请,2项专利是2021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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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注册阶段问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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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企业同时披露,“5项发明专利均属于通识性、基础性的发明专利,分别汇集了公司在CDMO业务领域、293培养基和CHO培养基生产领域的技术成果,这些技术开发方法也广泛应用在实际的主营业务中”;其中,2020-2021年申请的3项专利的相关研发工作分别在2016-2018年间已经启动;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是“对于技术价值较高、并且经判断需要通过专利申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点,准备进行专利申请;经判断不适用于进行专利申请的技术点(如定制化培养基配方等),发行人一般通过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这也就意味着,在专利申请前,其重要、基础的培养基技术已经形成并应用于对应细胞培养基产品。

那么,企业在技术形成、产品上市销售1-3年后才申请相应专利,这期间技术是怎么保护的呢?也许对于奥浦迈而言,相关技术在专利申请前可以采用技术秘密保护,加之培养基组分复杂,即使购买了培养基产品,也较难获知相关技术,风险尚可控。但对于其他领域的企业呢?可能结果并不乐观。

就科创板而言,已有太多企业披露产品销售后才申请相关专利的情况。比如:“产品量产后,企业意识到专利重要”、“企业先推广产品,再申请专利?”,案例中的两家企业均为终止状态。抛开科创板而言,尤其对于生产销售结构、外观或者其他设计容易被反向工程产品的企业而言,如果没有专利保护,也许产品上市后不久,便容易被仿制,甚至被竞争对手先下手为强(先申请专利),结果陷自己于侵权的境地。
 

问题二:署名发明人并非真实发明人

审核机构要求企业说明“发明专利的具体形成过程、研发投入情况、研发团队构成情况、发明人及核心研发人员的背景情况”。

企业在答复中,对相关发明人背景进行了说明。从中可以看到,有发明人的职位是“公共关系总监”,因为参与了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知识产权相关沟通工作,便列为了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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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注册阶段问询答复 

但专利是一项技术文件,所列人员是否有相关技术背景,是否能真正撰写文件呢?这很容易引发“质疑”。对于奥浦迈而言,专利发明人为公司在职人员,且没有从事实质的研发工作,影响不大。

但科创板中因为发明人问题被引发审核机构质疑并要求企业说明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一个企业忽视发明人署名,甚至将其他合作单位的人列入发明人,这恐怕引发的就是“技术来源”、“专利权属”的质疑,最终影响企业“科创属性”。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发明人有署名权,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可以获得相应奖励和报酬。如果企业将不该列入的人署名,或者将该署名的人忽略,都有可能引发相关纠纷。

 

缺乏专利,技术先进性怎么支撑?

那么,我们的技术主要靠技术秘密,技术先进性论证怎么办?必须要申请专利才行吗?我们接触了一些涉及技术秘密保护甚至主要依靠技术秘密保护的拟科创企业,经常提出上面的问题。

这里,我们也可以看看奥浦迈的披露,来汲取经验(对于奥浦迈而言,其技术核心是各类特殊培养基组分,技术秘密保护是其重要的保护策略)。
在技术先进性披露方面,奥浦迈除了说明自身拥有全面覆盖多种细胞系类型的培养基产品,以及规模化生产能力、稳定的生产工艺,还重点强调了自己的产品指标和营收增长。在产品指标方面,一方面具体说明各项产品效果参数,另一方面直接列出竞品对照数据,表明自身的技术过硬,以优异评价指标获得客户认可。

在营收增长方面,虽远低于国外企业,但强调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90.64%。也从侧面体现出先进技术而带来的市场反应。图片

图片来源:招股书(注册稿)

所以,目标科创板,必须要申请专利才行吗?当然,专利对于科创企业非常重要,但其重要性并非满足指标。企业的专利应当结合企业实际研发进展、产品市场,以及考虑企业竞争对手的产品和专利等等来申请和布局。

科创板列出专利指标,并非让企业为了专利而专利。一方面,专利指标只是一项基本的门槛指标,并非满足指标就万事大吉;另一方面,专利指标需要与企业的各项情况一起,综合判断企业的科创属性及生产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