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CN
EN
首页
活动/内容中心
服务领域
客户案例
专业团队
知产论著
关于超凡
专业研究
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积累,致力于促进国内国际的知识产权行业交流与沟通。
每日一问
全部
商标
专利
法律诉讼
其他
搜索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以什么方式发送?
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以纸质邮寄的方式主送给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国外申请人则邮寄给国内联系人)。如果有如有委托代理机构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电子发文方式将答辩通知书抄送给商标代理机构。
2024-10-16 冯汇媛 商标代理人
如何计算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需要根据收到商标驳回决定通知方式确定,一是申请人收到邮寄纸件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将按照信封上的收件邮戳日隔日起算15天;二是申请人收到电子驳回通知书,15天视为送达时间,另外15天为复审期限。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
2024-10-15 冯汇媛 商标代理人
《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如何送达?
《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的送达主要包含两种方式。一种是以邮政挂号信方式主送商标申请人,抄送最近一次商标业务的代理机构。另一种以公告形式送达,商标局寄发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如果无法投递被邮局退回,则在《商标公告》上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
2024-10-14 冯汇媛 商标代理人
什么是欧盟商标注册簿?
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依照《共同体商标条例》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共同体商标”,需按照条例规定在欧盟商标局依法设置并保存的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宜的法定工具,即“欧盟商标注册簿”上记载注册的详细内容或者包括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欧盟商标注册簿》上登记项目主要有:注册号、注册…
2024-09-30 李兰林 国际商标代理人
在商标转让中,如何界定马德里商标的权利范围?
马德里商标的转让请求不得超出该商标原指定的缔约方范围及指定商品或服务范围,但在转让时,可以针对全部或部分的指定缔约方进行转让,也可以针对全部或部分的指定商品或服务进行转让。
2024-09-27 陈霜 国际商标代理人
上一页
1
...
9
10
11
12
13
...
10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