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成律所代理涉经销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1-30 作者: 来源:新闻 阅读量:916

近期,《中国知识产权》杂志陆续公布了“2021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涉经销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

本案中超成律所冯建坤、杨雪律师代表环龙公司提起诉讼,超成律师全面搜集了武则天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及环龙公司的在先权利情况,通过图表等多种方式向法院进行了直观和清晰的展示,案件最终经历一审、二审,以环龙公司胜诉结案。本案同时入选了“四川法院十大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点击查看详情)

 

涉经销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 :(2019)川01民初3071号

二审案号 :(2021)川知民终1093号

 

裁判要旨

利用竞争者的竞争优势推广自己的产品,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具有同样的品质、影响和商誉,系以不正当的方式夺取他人交易机会,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环龙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四川武则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则天公司)

2015年,环龙公司将其“斑布BABO”淡黄色纸巾产品推向市场,并通过公司官网、“斑布BABO”微信公众号和销售商微信公众号宣传其“斑布BABO”的品牌含义及“简单 适度”的品牌理念,并在其天猫旗舰店中使用“食品级竹浆纸”“选择斑布纸的六大理由”等宣传图片。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斑布BABO”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相遇陕西,斑布刮起黄色旋风!》《有一种生活美学,叫斑布》等文章。武则天公司曾是环龙公司“斑布BABO”品牌产品的经销商,后该公司开始生产生活用纸,并大量申请与“斑布BABO”品牌相近似的“班步”“斑钸”等商标。武则天公司还在其官网宣传中完全使用了环龙公司关于“斑布BABO”品牌含义及“简单 适度”品牌理念的文稿,并在其官网及所经营的多家网店中使用了环龙公司的“健康安全的食品级竹浆纸”“选择我们的六大理由”等宣传图片,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将“斑布BABO”微信公众号上文稿中的“斑布”“BABO”简单替换为“班步”“BANBU”,将产品图片替换为武则天公司的“班步”系列产品图片,作为自己的宣传文稿发布。环龙公司认为武则天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要求武则天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环龙公司经济损失。

本案经历一审、二审,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武则天公司的涉案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行为、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环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原审原告、上诉人(环龙公司)的代理人,参加了本案一审、二审诉讼。
 

典型意义

本案中,武则天公司以抄袭环龙公司的“斑布BABO”品牌、产品广告文稿的方式推销自己的“班步”“BANBU”系列产品,利用竞争者的竞争优势推广自己的产品,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环龙公司的产品具有同样的品质、影响和商誉,系以不正当的方式夺取了环龙公司的交易机会,损害了环龙公司的合法商业利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本案判决对明确市场竞争规则、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警示市场经营者应当通过创建自身品牌和创新广告宣传内容来吸引消费者,而不应抱有侥幸心理,通过山寨、模仿、“搭便车”的方式获取一时的利润,否则不仅会因侵权承担法律责任,更会丧失商业信誉。
 

本案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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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坤
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商标协会商标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专家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维权及争议解决、公司日常法律服务业务。

▲专业经验:毕业于厦门大学,拥有工科及法学双重教育背景,并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双证。从业至今,为2021成都大运会、中信集团、华为、阿里巴巴集团、中粮集团、施耐德电气、链家地产、宝能集团、雅瑞光学、广州汽车集团、饿了么、极米科技及咕咚科技等大型企业和创业公司提供知识产权在内的法律服务,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并善于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综合寻找解决方案。同时,冯建坤律师还在《中华商标》《知识产权前言》《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四川律师》等国家级或省级刊物发表专业文章二十余篇。

▲知识产权代表案:代理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四川武则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川法院2019-2021年十大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代理易臻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周某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南阳中院2020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成都2021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服务团队核心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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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

超成律所商标版权律师/商标高级代理人

▲自2016年从事知识产权行业至今,业务主要领域包括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公司日常法律服务等。在商标确权、维权、版权维权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至今,为阿里巴巴、华为、五粮液、剑南春、洋河、泸州老窖、郎酒、文君、椰岛、百雀羚、珀莱雅、喜临门、郫县豆瓣、海信、通灵、欧时力、FIVE PLUS、 MISS SIXTY等大型企业和知名品牌提供知识产权在内的法律服务,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代表案例:民事方面,代理四川省高院青花椒上诉案;代理欧时力、FIVE PLUS、 MISS SIXTY等知名品牌商标和版权的系列维权;代理泸州老窖的系列维权案;代理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四川武则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评选为四川法院2019-2021年十大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代理易臻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周某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被评选为南阳中院2020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行政方面,代理了两千余件商标确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