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

自2015年起,先后在自贡仲裁委、超凡股份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工作。

 

代表案例

已代理两千余件法律案件,其中确权案件成功代理了黄渤姓名权案、海信公司商标异议、无效系列案件、通灵珠宝异议案、珀莱雅品牌异议案、井藤汉方制药株式会社系列商标抢注异议案、小郎酒驳回复审案、鹃城牌郫县豆瓣异议、无效案; 五粮液、剑南春、洋河、泸州老窖、郎酒、椰岛等各大酒企异议、无效案件等。

民事诉讼方面,长期为OCHIRLY(欧时力)和FIVE PLUS品牌维权(含商标权和著作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系列商标维权案等。

 

学术研究

已在超凡公众号、中华商标杂志、IPRdaily等平台发表多篇专业分析文章